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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白水县税务局关于《白水县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理机制》的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白水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5:02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公平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妥善处理我县社会保险费争议,切实维护用人单位、职工和各类参保缴费人合法权益。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渭南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渭南市推进优方式工作实施方案》、《白水县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系会议机制》文件规定,特制定白水县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借鉴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保费争议,常态化开展争议联合化解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整合税务、人社、医保、养老等多部门工作职能,采取“一站受理、精准分类”联合处置和化解社保费争议,协同建立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和谐共治管理新格局。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处理社保费征缴、欠费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参与处理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

(二)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争议、待遇记账争议和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额及“优方式”前社会保险费欠费额等争议,参与处理征缴、欠费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

(三)县医保局主要负责处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争议、待遇记账争议和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额及“优方式”前社会保险费欠费额等争议,参与处理征缴、欠费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

(四)县养老经办中心主要负责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争议、待遇记账争议和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额及“优方式”前社会保险费欠费额等争议,参与处理征缴、欠费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白水县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