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为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依据《陕西省2018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依法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切实解决影响转型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主要任务
牢固树立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能耗高、污染大、生产粗放等突出问题,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长期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