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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水县重点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办理模式办法》内容解读

来源:白水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10:06

白水县重点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办理模式暂行办法是适用政府投资类和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的重点项目。

“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办理模式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的重点项目在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以下简称容缺材料)的情形下,项目单位主动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按照规定和时限补齐,各审批部门可以容缺办理。

主审材料是指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必须的主体材料。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要件,但该前置审批事项已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办理模式出具的初审意见,可以作为主审材料。

容缺材料指主审材料外,依法依规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资质证明、意愿证明,或者其他辅助材料等。

并联审批模式是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核准)部门审批办理的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其审批、核准、备案及报建审批事项采取“项目信息一次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审批、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等方式,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办理模式遵循“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