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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抓手,紧紧围绕水务局中心工作,以转变工作作风,凝聚治水兴水合力为目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办理县人大、县政协议案提案 3件;政务动态类信息44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6条,专题专栏类信息4条;收到咨询投诉类信息22条,其中“12345”咨询投诉22条,已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分类、传阅和存档,并对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文件管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信息报送的通知》,细化标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严格要求,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严把全县水利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关口和质量水平、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双过关,切实加强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依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全县水利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分值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到各单位年终考核中,促进我局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严格信息把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开展河道巡查工作20余批次,下发督办函18件,督办省市发现问题11件,县级河长办督办问题16件,已完成整改18件,正在整改8件。开展水政综合合法30余次,查处违法水事案件5起,处罚金额4万余元;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15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87.33万元;逐月核查企业用水量,全年完成水资源税征收23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