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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白水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如果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水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13-61261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0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白水”、“白水司法”新浪微博“法治白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所有相关栏目信息都得到了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本单位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件,无不予公开的情况,全年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制订了网络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网络信息发布等工作的签批流程,明确了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责任,并定期开展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有力保证了网络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四)平台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白水”、“白水司法”新浪微博“法治白水”、广播FM105.9等平台公示工作动态及司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00余条,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2020年度,我局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应公开的坚决共公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监督保障政府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此,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扩大范围、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