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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白水县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中、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25条。主要涉及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股室协调合作,发挥信息枢纽作用,确保需要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健全完善了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格把关。具体实施中,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对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信息并经分管负责人进行初审通过,报主要负责人复审后,再面向社会公布。

(四)平台建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白水财政”,公众号于2020年5月创建,共有用户149位,发布信息8篇。由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股室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工作制度。三是严格公开程序。对于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严格审查,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填写《白水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单》,经股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在局办公室报备后,报送至大数据中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通过图表图解等形式解读的比例偏低、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较少等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县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通俗易懂;二是拓宽政民互动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加深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增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二是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深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