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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8 10:26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在服务乡村振兴、气象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重大活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县2024年防雹增雨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防雹增雨工作运转顺畅、取得实效。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是防雹增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防雹增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突出重点防范

我县西北部区域是防雹减灾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林皋、尧禾、北塬、史官、杜康,近年来极端性天气频发,冰雹灾害损失巨大,各镇(办)要加大防雹减灾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坚持“打防并举”,确保农业产业稳产增收。

三、强化服务保障

按照《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市人影部门确定人工影响天气防雹作业时段为4月1日至10月10日。作业装备及所需火箭弹由防雹站统一配送布防,各镇(办)要做好对接,确保4月1日前所有火箭发射架和人员进入防御作业位置。同时要认真落实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目标安全责任书》,解决好基层火箭点水、电、安全保卫等问题。

四、加强日常管理

基层火箭点担负着实施防雹增雨工作的重任,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火箭点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防雹增雨作业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确保防雹增雨作业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镇(办)防雹点要主动接受县气象局和所在镇办的双重领导。凡因工作失误造成雹灾责任事故,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影办《关于防雹增雨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网络编辑:白水县大数据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