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财政公开 /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 / 正文

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水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印发<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白纪办〔2021〕6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围绕《国内动态清样》(第 3527期)反映惠民惠农“一卡通”精准落地“卡点”问题,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五个目标,即:查清“一卡通”管理运行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惠民惠农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直接发放到人到户补贴补助资金为重点,逐笔逐项、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虚报冒领、截留占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分配、管理等阻碍惠民惠农政策落地问题。全面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重点治理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全县涉及“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镇办、有关部门、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各镇办、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摸清中央、省、市、县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2)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3)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4)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5)主管部门、镇(办)、村委会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什么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否存在:

(1)业务部门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代理银行应提供而未提供相应的服务,如短信通知。是否按时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一卡通”账户,是否存在有意延迟兑付资金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结余资金,有无滞留情况。

3、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4)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私存私分、以补贴抵扣群众应交费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4、“一卡通”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三、责任分工

本次“一卡通”治理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各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积极参与,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具体如下:

(一)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汇总情况、分析研判、牵头整改等工作。

(二)各镇(办):负责本辖区“一卡通”基础信息的核查确认,“一卡通”惠民政宣传普及,并开展入户调查。填报附件2、3并报业务部门审核签字汇总后报财政局。

(三)县委组织部、发改局、民政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残联:落实涉及本部门分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和整改任务,填报附件1、2报财政局(审核镇办附件2后汇总)。各部门负责的“一卡通”项目见附件4。

(四)代理金融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代理银行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28日至11月5日)。召开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会,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及要求。各镇(办)要对此项工作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一卡通”各项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排查(11月6日至11月15日)。各镇(办)、有关部门、代理银行要按照工作要求,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类补贴资金在申报、分配、下达、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漏部门、不漏项目、不漏环节。采取“一户一表(附件3)、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务必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11月14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自查排查情况报告、相关统计表(附件1、2、3)。11月15日,县财政局负责将梳理汇总后的自查报告、相关报表报县纪委监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核查(11月15日至11月30日)。财政局配合县联合督导组,对各行业负责的“一卡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对专项治理组织推动不力、自查排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告”的镇(办)、部门单位予以重点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形成专项治理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和整改工作报告报县财政局,限期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一卡通”管理科学规范、便利群众,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有关部门、代理银行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扎实安排,要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时限,按时间、按节点、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二)狠抓任务落实。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广,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各镇(办)、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重点突破、深入整改,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各成员单位每周五17:00前向县财政局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注重治理效果。各镇(办)、有关部门、代理银行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从实抓起、从严把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自查排查流于形式、专项治理走了过场。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改、有序推进,切实把存在问题都找出来、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统计表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管理入户调查表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联络表;

5、白水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政策咨询员表;

6、白水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查询方式及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