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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水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白水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全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布置会议精神,根据渭南市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保障局、审计局、扶贫办、银保监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渭财发〔2019〕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止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以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清管理运作现状和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确保惠民惠农政策高效、准确、落实到位。

(三)治理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协调机制,部门负责,镇村配合,扎实推进;同时,对“一卡通”规范模式不搞“一刀切”,自行选择让群众满意的方式,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公开、公示,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达群众手中。

二、治理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按照陕财办〔2019〕38号文件精神,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2017年纳入发放的25项“一卡通”资金管理发放情况、2018年度纳入发放的23项“一卡通”资金管理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县级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各镇(办)、村级组织,代理银行及存在问题的受益者。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 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查清中、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镇(办)、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 “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查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 违法违规问题。查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和扣押群众“一卡通”卡或折。

三、工作安排

5月29日前,县级完成专项治理;6月15日前,省市将进行督查和抽查;8月31日前,县级根据督促反馈结果完成存在问题的规范和整改。结合时间节点,我县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业务培训。5月9日开展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查前业务培训,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门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动员部署。5月1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夯实责任,并明确推进时限。

(三)制定方案。5月13日前,制定《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并向部门反馈“2017年、2018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见附件1)。

(四)社会监督。5月13日前,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将接收到的群众意见汇报县政府并反馈主管部门,督促及时进行整改。(举报电话:0913-3369552;举报邮箱:158682889@qq.com)

(五)整理资料。5月15日前,各镇(办)负责将本辖区享受“一卡通”业务的相关花名册、公开公示等证明资料进行整理备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一卡通”业务相关的审批和管理资料进行整理备查;金融机构负责将承担的“一卡通”业务相关的发放资料进行整理备查。

(六)公开公示。5月20日前,在县政府网站设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专栏,将“一卡通”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各县级管理部门负责衔接镇(办),将“一卡通”发放相关受益人员名单、执卡人名单及发放情况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群众监督。

(七)开展自查。5月20日前,县级主管部门对各自管理并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未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民惠农各类补贴资金也要一并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不漏部门、不漏银行、不漏项目、不漏环节。

(八)入户核查。5月29日前,县级主管部门组建核查组,联合镇(办)广泛开展到村到户全面摸底调查和全覆盖入户核查。入户核查采取“一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彻底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种类、补贴标准、兑付金额、受益人、持卡人信息等情况。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逐级进行数据核对、分析研判,并及时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入户调查表”的填写(见附件2),并报送至财政局对口业务股所。

(九)汇总统计(5月29日前完成)

1. 各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将入户核查、公告公示和发现问题等形成工作报告统一报送财政局;同时,结合各村、镇两级上报的有关数据围绕2017、2018分年度汇总,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的填写(见附件3),并报送至财政局对口业务股所。

2. 县级主管部门和镇(办)针对各自核查发现的问题,填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见附件4)。同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做到自查自纠,严格把政策落实到位。

3. 财政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摸排情况、整改问责情况等汇总填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县级情况汇总表”(附件5),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成立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健局等部门和各镇(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白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根据专项治理的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召集,主要听取工作进展、研究存在问题、督查工作落实,集聚合力,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工作督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要求严格,时间紧迫。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督促,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报县政府;审计局负责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专项审计,彻查违规违纪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镇(办)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加强衔接。各县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各镇(办)开展核查清理工作,核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镇(办)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村级核查部署,并主动配合部门核查,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财政局要发挥惠民资金发放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与各镇(办)、部门、银行之间沟通衔接,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及微信平台等媒体形式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激发群众积极性,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打好基础。

(四)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各部门、各镇(办)要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

附件:1.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

          2.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入户调查表

         3.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

         4.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5.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县级情况汇总表

业务联系人:财政局     贺刘平      1531911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