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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白水县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8)

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白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增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以“四五六”战略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平安白水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2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件66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106 件211人,经审查移送法院提起公诉86件169人,案件准确率100%。

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后查处了8名村级干部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有力地促进了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全力做好东固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焕发东固村两委班子活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全院中层以上28名干警对口包联36户贫困户,扶心扶志,发展苹果、花椒等产业,帮助贫困户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维护公共利益,突出办案重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摸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3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采纳回复34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权益,引导和支持群众依法表达合法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案件11件12人,接受举报信件2件,其中,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件7人,所有受理案件依法按期办结,处理得当,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

二、以惩治职务犯罪为重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12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10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立办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其中玩忽职守案件1件2人。

以全市检察机关“惩贪反腐行动”为载体,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做到办案力度不减。同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防范等制度,有效防止不规范执法和办案中的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清理和立办案件的结案工作。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我们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清理,逐一登记。对立办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责任到人,限期结案,现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

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共开展预防调查6件,开展预防咨询、预防告诫和预防预警70次,立项职务犯罪分析6件,网上办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1051件,优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推出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便民服务措施,使查询业务步入绿色快车道,发挥“窗口”效应,彰显检察情怀。

三、以强化诉讼监督为主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侦查、审判各诉讼环节,依法纠正不规范和违规执法行为,发《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6份、《逮捕后继续侦查补证意见书》24份,对违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4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3次,发追诉漏罪漏犯建议书22件,以抗诉为中心,及时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检务公开,强化不捕不诉的司法功能。共不批准逮捕2件8人,不起诉 10件12人,通过不捕不诉听证会公开宣告不捕不诉处理决定,拓宽释法说理的平台,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知晓率。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1件,接待上访群众23人。严格审查受理案件,准确运用民事抗诉手段,纠正民事行政审判环节执法不公等问题,办理提请市院抗诉案件3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案件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参与看守所安全防范检查活动9次,及时处置安全隐患30件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9件次,检察诫勉谈话4人,确保看守所监管安全。继续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同步检察监督,建立完善了检察监督档案,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依法进行,实现了检察监督与社区矫正同步、与法院判决同步。

四、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开展“三创三增”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到岗,层层落实。按照作风建设“五查四整三提升”的标准,建立完善个人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着力解决检察人员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水平。一是弘扬革命传统,激发爱国热情,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一次标准化的升旗仪式,激励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二是支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学习48人次,采用例会学习、岗位练兵、专门培训等方式,强化干警技能培训,营造学业务、当骨干的良好氛围,促进全院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上下工夫,举办廉政教育演讲活动,通过干警演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要求和部署,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将323项职权进行分类授权、差别授权,建立和完善了检察官绩效考评机制、错案责任倒查机制等制度。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基本实现了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根据业务需要,科学配置了员额检察官,并按照司法责任制机制开展工作。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从原来的17个部门缩减至5个部门,即“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减少了行政审批,增强了司法化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政法编制核报、财务机构人员配置、省级财务管理系统的装备配置,顺利实现了2018年元月1日起省级财务管理。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务犯罪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

五、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县委的领导下,安排部署检察工作,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审议,及时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工作报告;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严格遵守人大拟任命人员的法律程序;通过不捕不诉听证会、检察开放日、平安白水建设等活动,多渠道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检察机关工作状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以公开促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7件、重要案件信息12件、生效法律文书76份,以“两微一端”新媒体为主要宣传平台,加强检察宣传,发布检察信息130篇,各类媒体采用95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白水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四五六”战略的实施,思考谋划还不到位。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司法责任制的强势推出,司法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理念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深化,人员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从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出发,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层次更加清晰,司法辅助人员及书记员队伍老龄化,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强化培训、科学调配,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监督、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努力推动白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护航“五新”白水发展。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制毒贩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白水建设;积极开展各类专题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质效,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守护白水的绿水青山。

(二)继续深化法律监督。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诉讼监督措施、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全面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公益诉讼,通过办案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意识,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在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再求新作为,有效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检务督察和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建设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四)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和落实新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氛围和导向,不断完善检察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管理。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部署,配合做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开拓进取,努力为新时代白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