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公开格式 | |
白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 |
新农合资金 | |
资金分配依据 | 依据白政办发(2010)145号、白政办发(2013)221号、陕卫合发(2011)236号、白合管办发(2012)5号、白合管办发(2012)33号、白合管办发(2014)18号、 |
公开内容 | |
对全县农民住院、门诊、慢病的补助,依据文件精神,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收费标准的起付线设定为3000元,补助比例为55%:二级收费标准的起付线设定为2000元,补助比例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设置为:渭南市中心医院1500元,渭南市妇幼院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统一设置为6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0%:乡级医疗机构实行分段报销,住院费用在400元(含400元)以下的不设起付线,400元以上者,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90%。截止2014年6月底全县享受新农合补助的人次数为187068补偿金额4792.3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