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环字〔2021〕47号 签发人:王晓强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一、监测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白水县共监测9个在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3个(湖库型3个)、地下水水源地6个。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孔走河史官镇群英村湖型水源地、孔走河北塬镇群英村湖型水源地、白水河雷牙镇雷牙村湖型水源地,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尧禾镇安乐村地下水型水源地、西固镇器休村地下水型水源地、西固镇雷村地下水型水源地、西固镇西固村机井水源地、城关街道办荒地供水工程、杜康镇杨上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
二、执行标准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2021年第一季度9个在用“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全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