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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卫生健康局完成首批诊所备案变更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有关要求,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宏斌深入诊所对《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白水佳益明军口腔诊所、白水宏平中医诊所、白水潘西川消化病内科诊所等26家诊所直接予以了备案并现场颁发备案凭证,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