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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个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获批

(记者 徐颖 王国星)2月14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2月13日,由省中医医院申报的“清瘟护肺颗粒”和“益肺解毒颗粒”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获陕西省药监局颁发的批复证书。这是陕西省首批审批的防治新冠肺炎的中药制剂。

据悉,为了能够给防治新冠肺炎提供更多更好的中药制剂,省药监局2月4日向全省发出《关于对防控疫情用医疗机构制剂实行应急审评审批和应急调剂使用的公告》,多家医疗机构积极响应,提出申报。

省药监局针对省中医医院申报的“清瘟护肺颗粒”和“益肺解毒颗粒”,及时成立专家团队赴研发生产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同时组织工作小组立即奔赴医院制剂配制场地进行现场指导、技术帮扶,对处方组成、工艺参数、工期安排等关键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召集专家组专项研究和并联审批,使该医院申报的两个制剂加快了研发进度,达到了审批备案标准。此次获首批通过的“清瘟护肺颗粒”和“益肺解毒颗粒”是省中医医院多名国家级、省级名中医专家根据传统名方,结合我省疫情实际,研发配制的针对新冠肺炎预防及治疗的中药制剂,临床使用疗效明显。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继续加大应急审评审批力度,提供优质服务,使更多的中药制剂进入治疗领域,为防治新冠肺炎提供更多的“陕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