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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如何当好吹哨人

如何有效落实 “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

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 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做好“守门人”

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 

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患者就诊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上报卫健局,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乡镇卫生院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

对乡镇卫生院留观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发热患者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不能提供,立即报告县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 由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救护车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医的,急救中心要做好交接和登记,同时将患者转运信息报告县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信息应包括患者姓名、地址年龄、症状、就诊医院等。

加强“哨点”监管,严格责任倒查制度

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职责落实不力导致的疫情扩散。

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管理

各“哨点”落实检测、登记、报告、引导等措施不力,导致“应检未检”的,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