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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入学公告

来源:白水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14 09:34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4〕10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

《渭南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渭教基〔2024〕30号)

《渭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4〕33号)

二、入学原则

1.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入学“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小学段实行户籍和住房划片、经营务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初中段实行户籍和住房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2.坚持以“房户一致登记优先,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经营务工补充”的原则,确定小学新生入学顺序。

3.按照“公开公正,资源整合,优质均衡,提升质量”的原则,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

4.坚持“法定控辍、应入尽入”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或通过送教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三、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新生报名。

四、学区划分及学位设置

白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学位设置(见附件1)。

城区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并审核,各学校严格按照县局入学方案做好招生工作;农村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由各学校按照县局招生文件组织实施。

五、入学类别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入学类别

1.房户类:凡是(城区)户籍和房产相统一的学生,按照学区划分,可优先到指定辖区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2.户籍类:以(城区)户籍(2019年元月1日之前迁入的)为入学依据的学生,严格按照户籍区域在指定辖区学校登记报名入学(在2019年元月1日之后迁入的,以房产、经营、务工作为入学条件)。

3.房产类:凡以房产类登记申请入学的,以住建局核发的房产证或备案的制式购房合同为准(实际居住但无住建局核发的房产证或备案的制式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时的银行转账凭证及一年的水电缴费机打票据证明)。

4.经营类:仅限于以商铺经营许可证申请入学。核发时间必须为2023年7月31日以前,并提供一年的水电费缴费机打票据证明。

5.务工类:进城务工人员必须提供在流入地一年以上居住证明材料(县域外提供居住证),并有合法稳定的务工场所(相关的务工证明材料)。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彭衙路搬迁区域户籍和房产不得作为证明申请入学,请持有经户籍主管部门新变更户籍地址申请入学(须是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变更的),2022年8月31日之后变更的以房产、经营、务工作为入学条件,对于入学前未变更户籍的,小学一律划归北关小学学区,初中一律划归彭衙中学。

2.易地搬迁户子女由其监护人于8月21日—22日持相关资料到基教股进行审核,就近安置;建档立卡学生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辖区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3.同一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不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可申请把学生由学位紧张的学校转到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就读。

4.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具体划分以城区学区划分图为依据,个例区域界定以教育体育局解释为准(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县城以外辖区学生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学生户籍进行统筹调配,不接受调配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农村义务段学校学区范围为所属乡镇行政区域范围(乡镇内有两所以上学校的以县局划定区域为招生依据)。

5.国家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因伤残复转或退伍的军人子女、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存在入学困难的,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到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登记,由基教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学位管理办法予以优先安置,不得择校。

6.同一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学校登记,如若发现,一律由教育体育局指定学位;对于在登记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城区就读资格。

六、入学时间及入学步骤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含李家卓小学)

1.入校登记安排

①登记时间:8月20日—8月23日。8月20日,城区7所学校(含李家卓小学)一律登记房户一致为由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8月21日,7所学校登记以户籍为由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8月22日,7所学校登记以房产和优抚对象为由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8月23日,东风小学、胜利小学、白水小学登记以户籍和房产申请入学的遗留问题和特殊问题的适龄儿童,北关小学、城关小学、仓颉小学登记以经营、务工为由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县城一马路以北、人民路以西区域经营务工类在北关小学登记,县城东风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经营务工类在仓颉小学登记,县城一马路、东风路及其延伸段以南区域经营务工类在城关小学登记),并对户籍和房产类遗留问题和特殊问题进行补充登记。当学校学位满员后不再登记,由学校发公告告知家长,未登记的剩余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在其他学校登记。

②登记资料:a、以户籍为由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和学生户籍页)、与户口本一致的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正反面)、诚信入学承诺书。b、以房产类登记入学的除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须实际交房6个月以上并达到入住条件)。c、以经营务工为由申请入学的除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务工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发时间必须为2023年7月31日以前,并提供一年的水电费机打缴费清单)、监护人同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给个人的养老金缴付证明(2023年和2024年)、居住证(县域外户籍)。

2.严格审核:8月23日—8月30日上午,教体局对各学校登记的学生信息及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人员深入住房和经营类申请入学户逐一实地核查。

3.通知入学:8月30日下午,7所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有异议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进行重新核查并报基教股审批。

4.入学报到。8月31日,学生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及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

城关一中、田家炳中学、彭衙中学于8月27日根据县局下发的七年级新生入学名单进行登记(学生持毕业证或户口本或电子学籍信息条);小学六年级未在县域内就读的返乡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家长携带相关资料于8月28日到基教股进行登记,审核后统一安排。

(三)农村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持户口簿及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于8月21日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应学校就近报名入学。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持毕业证或电子学籍信息条于8月27日到辖区初中入学报到。

(四)城区学校其他年级插班生入学

义务段其他年级因父母工作调动、区域购房、回原籍就读等原因申请转入城区学校的,必须提供相关申请转入的证明材料、原居住辖区学校出具的流出证明(易地搬迁户除外)和电子学籍信息表,并于8月31日前到现居住辖区学校申请转学,当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时,由基教股审核并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插班生。县域内毕业年级禁止转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各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及充分佐证资料,参照经营务工类的登记条件于8月23日小学到城关小学、北关小学、仓颉小学进行审核、登记,对登记审核合格,但由于城区学位不足,仍无法入学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进入北井头小学、石狮小学、白水矿校(小学部)就读。初中到基教股进行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