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二、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各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让孩子参加任何性质的户内外聚集性活动和校外培训活动。
四、凡未按要求关停,私自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取消办学资质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
0913—6188855
白水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