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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白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6%

前三季度,白水县农村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5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7元,同比增长8.6%,增速位居全市第三。

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导力量。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24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3.6%,比上年同期增加152元,同比增长5.1%。主要原因是今年白水新建苹果园2万余亩,新增县级以上农业园区10个,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人次,人均月收入2500元以上,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元。

二、经营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85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9.9%,比上年同期增加211元,同比增长8.0%。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白水早中熟苹果价格高开稳走,增长态势良好。全县共有10万亩中早熟苹果,时值双节苹果销售价格较上年增长0.5元/斤,仅此一项新增农业产值近4亿元。二是全县新增设施蔬菜、水果面积700亩,总面积达到3.2万亩,特别是西红柿和特色瓜,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西红柿从上市到七月份一直5-6元/公斤;特色瓜果价格比去年同期增加10元/公斤,因设施农业,使农业产值新增百万余元。

三、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3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比上年同期增加4元,同比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84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比上年同期增加20元,同比增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