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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一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以来,白水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继续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9元,同比增加199元,增长8.3%。

一、多种因素推动农民收入增长

翻开农民的增收账本会发现,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都在增长,农民增收呈现“多轮驱动”的良好格局。

1、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由于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由基础产业领域向非农产业领域快速转移,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一季度白水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101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8.9%,同比增加62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外出务工,给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条件,拉动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二是工资报酬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2、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幅度大

家庭经营净收入是白水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可支配收入的32.0%。一季度白水县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人均达到835元,同比增加99元,增长13.5%。

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季度恰逢春节,白水苹果和豆腐已是知名品牌,早已成为馈送亲友的特色产品,销量大;加之开春过后,农产品价格有所回升,特别是库存苹果,价格回升,销路顺畅,从而推动了家庭经营净收入的稳步增长。

3、财产净收入人均513元

今年一季度白水县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达513元,与上年同期相持平。

4、转移净收入增长18.3%。

近年来,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含金量高,带动了农民转移净收入的稳步增长。增长主要原因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推进和落实,贫困补助、危房补助、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已全部到位。据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白水县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人均达到24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9.4%,同比增加38元,增长18.3%。

二、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白水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但与全省、全市兄弟县市相比,白水县农村居民收入基数低、增长慢,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就当前形势分析,影响白水县农村居民收入有效增长的因素主要有:

1、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防御能力仍然较差。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因水资源严重缺乏,白水县“十年九旱”的自然现状得不到改变,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是不能彻底改变,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仍然不容忽视。

2、 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投入加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

3、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整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