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森林、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全县国土、森林、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执行和落实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开发整理审查、汇总、报批;负责非农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统一征收和征用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定土地使用权价格。
6、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划拨、交易、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规范土地市场,依法对乡(镇)、村用地实施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7、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
8、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和荒山绿化。
9、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负责林业重点项目的引进等工作。
11、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采矿证年检以及矿产补偿费的收缴,负责对非法小煤矿进行打击关闭等工作;依法对地质勘查行业进行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
12、搞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和地质资料管理;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推动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
14、负责全县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移民搬迁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移民搬迁综合管理工作,项目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审核申报、数据信息统计,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承担全县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和计划拟订和管理工作;协调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责任的落实。
15、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规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制定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和预报,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
16、依法负责国家土地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土地变更调查费、土地整理、复垦费用的使用情况。
17、开展自然资源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8、承办县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白水县雷公路中段北侧
办公电话:0913-6183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
负责人:尹献林
尹献林 党组书记、局长
杨建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管六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会珍 党组成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主任
戴姚仓 党组成员
王军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育林 党组成员、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主任
李 安 党组成员
高小军 党组成员
刘玉斌 党组成员
李 青 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来武 联系方式:0913-6183600)
工作职责:1、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大楼值班安排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会议机要及政务信息编发;
3、负责文秘与公文、人事管理、办公自动化、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办公用品购置;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转办工作,车辆管理工作。
(二)党办(负责人:李耀辉 联系方式:0913-6183671)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党内重要活动;
2、负责组织和起草党委有关文件,做好党委日常发文、收文、传阅、及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3、负责党委印章、介绍信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4、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
5、负责党员信息管理,搞好党员云平台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6、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认真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学习,督促、检查各支部“四单六制”的执行情况;
7、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
8、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并审核党费收缴台帐,按时足额上缴党费。
(三)计财股(负责人:刘晓兵 联系方式:0913-6183656)
工作职责:1、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2、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
3、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监察室(负责人:屈立兴 联系方式:0913-6183671)
工作职责:1、配合纪检组监督检查全系统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2、协助纪检组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4、发现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健全各单位内控机制,提高系统效能建设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线索举报,按照程序严格核实和查处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违反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等;
6、重点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矿产出让领域等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的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并做好廉政考核和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8、高质量完成纪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五)信息中心(负责人:郭新军 联系方式:13060321018)
工作职责:1、做好政务、党务等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上报工作;
2、做好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4、做好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5、管理好我局微信平台的日常更新及其维护工作;
6、做好楼前电子屏幕的宣传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吴惠峰 联系方式:0913-6183672)
工作职责:1、负责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
2、负责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
3、负责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换证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基层自然资源所查处违法案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其执法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6、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交办及立案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听证工作;
7、负责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答辩工作;
9、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的数据上报和管理工作。
(七)生态修复股(负责人:高小强 联系方式:0913-6183679)
工作职责:1、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积极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
(八)统征办(负责人:李龙 联系方式0913-6183669)
工作职责:1、干好中省市县重点项目、县域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县域经济发展等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
2、完成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使用权土地供应工作;
3、做好镇村干部土地征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
4、协助完成被征地群众的社会保障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5、处理好以往土地征收的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
6、正常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填报和动态巡查及征地批后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
(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李玉萍 联系方式:0913-6183677)
工作职责:1、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2、依法依规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3、积极引导节约集约用地,大力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4、进一步健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建设用地供后监测监管工作。
(十)自然资源调查股(负责人:张银玲 联系方式:0913-6183699)
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和完善地籍地政管理程序和制度;
2、认真做好地籍基础性业务信息管理工作;
3、健全地籍地政基础性业务档案,认真搞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5、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6、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预审工作,对项目用地争取前期介入调查,确保县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十一)耕地保护股(负责人:赵宏恩 联系方式:0913-6183699)
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
2、负责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达到面积、制度、责任、标志“四落实”的要求;
3、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内农用地、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得突破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
4、负责国家、省级重大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查审批;
5、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期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6、负责全县项目建设用地的组卷上报。
(十二)矿管股(负责人:齐鹏飞 联系方式:0913-6183681)
工作职责: 1、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
2、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3、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及布局调控工作;
4、组织矿业权设置工作和矿业权纠纷调处;
5、组织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探矿权综合调查;
6、组织开展全县矿山企业超层越界检测工作;
7、查询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十三)局长接待室(负责人:姚雄斌 联系方式:0913-6183682)
工作职责:1、受理县域内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来信、来访。
2、接待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3、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
4、协调转办有关信访事项。
5、为群众提供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政策咨询。
6、办理自然资源部、陕西省网上信访系统、12336举报电话、微信平台举报等。
(十四)防火办(负责人:杜西锋 联系方式:0913-3363508)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等工作职能。
(十五)造林股(负责人:吕军 联系方式:0913-3363508)
工作职责:负责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护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城乡道路绿化、重点区域绿化、推进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美丽白水三年行动、育苗、统计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森林、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全县国土、森林、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执行和落实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开发整理审查、汇总、报批;负责非农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统一征收和征用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定土地使用权价格。
6、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划拨、交易、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规范土地市场,依法对乡(镇)、村用地实施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7、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
8、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和荒山绿化。
9、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负责林业重点项目的引进等工作。
11、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采矿证年检以及矿产补偿费的收缴,负责对非法小煤矿进行打击关闭等工作;依法对地质勘查行业进行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
12、搞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和地质资料管理;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推动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
14、负责全县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移民搬迁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移民搬迁综合管理工作,项目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审核申报、数据信息统计,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承担全县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和计划拟订和管理工作;协调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责任的落实。
15、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规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制定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和预报,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
16、依法负责国家土地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财政拨给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土地变更调查费、土地整理、复垦费用的使用情况。
17、开展自然资源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8、承办县上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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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珍 党组成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主任
戴姚仓 党组成员
王军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育林 党组成员、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主任
李 安 党组成员
高小军 党组成员
刘玉斌 党组成员
李 青 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来武 联系方式:0913-6183600)
工作职责:1、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大楼值班安排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会议机要及政务信息编发;
3、负责文秘与公文、人事管理、办公自动化、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办公用品购置;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转办工作,车辆管理工作。
(二)党办(负责人:李耀辉 联系方式:0913-6183671)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党内重要活动;
2、负责组织和起草党委有关文件,做好党委日常发文、收文、传阅、及归档等文书处理工作;
3、负责党委印章、介绍信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4、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
5、负责党员信息管理,搞好党员云平台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6、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认真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学习,督促、检查各支部“四单六制”的执行情况;
7、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
8、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并审核党费收缴台帐,按时足额上缴党费。
(三)计财股(负责人:刘晓兵 联系方式:0913-618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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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
3、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监察室(负责人:屈立兴 联系方式:0913-6183671)
工作职责:1、配合纪检组监督检查全系统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2、协助纪检组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4、发现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健全各单位内控机制,提高系统效能建设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线索举报,按照程序严格核实和查处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违反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等;
6、重点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矿产出让领域等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的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并做好廉政考核和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8、高质量完成纪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五)信息中心(负责人:郭新军 联系方式:13060321018)
工作职责:1、做好政务、党务等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上报工作;
2、做好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4、做好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5、管理好我局微信平台的日常更新及其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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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吴惠峰 联系方式:0913-6183672)
工作职责:1、负责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
2、负责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
3、负责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换证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基层自然资源所查处违法案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其执法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6、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交办及立案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听证工作;
7、负责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答辩工作;
9、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的数据上报和管理工作。
(七)生态修复股(负责人:高小强 联系方式:0913-6183679)
工作职责:1、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积极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
(八)统征办(负责人:李龙 联系方式0913-6183669)
工作职责:1、干好中省市县重点项目、县域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县域经济发展等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工作;
2、完成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使用权土地供应工作;
3、做好镇村干部土地征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
4、协助完成被征地群众的社会保障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5、处理好以往土地征收的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
6、正常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填报和动态巡查及征地批后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
(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李玉萍 联系方式:0913-6183677)
工作职责:1、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2、依法依规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3、积极引导节约集约用地,大力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4、进一步健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建设用地供后监测监管工作。
(十)自然资源调查股(负责人:张银玲 联系方式:0913-618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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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做好地籍基础性业务信息管理工作;
3、健全地籍地政基础性业务档案,认真搞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5、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6、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预审工作,对项目用地争取前期介入调查,确保县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十一)耕地保护股(负责人:赵宏恩 联系方式:0913-6183699)
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
2、负责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达到面积、制度、责任、标志“四落实”的要求;
3、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内农用地、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得突破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
4、负责国家、省级重大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查审批;
5、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期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6、负责全县项目建设用地的组卷上报。
(十二)矿管股(负责人:齐鹏飞 联系方式:0913-6183681)
工作职责: 1、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
2、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3、编制全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及布局调控工作;
4、组织矿业权设置工作和矿业权纠纷调处;
5、组织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探矿权综合调查;
6、组织开展全县矿山企业超层越界检测工作;
7、查询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十三)局长接待室(负责人:姚雄斌 联系方式:0913-6183682)
工作职责:1、受理县域内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来信、来访。
2、接待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3、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
4、协调转办有关信访事项。
5、为群众提供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政策咨询。
6、办理自然资源部、陕西省网上信访系统、12336举报电话、微信平台举报等。
(十四)防火办(负责人:杜西锋 联系方式:0913-3363508)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等工作职能。
(十五)造林股(负责人:吕军 联系方式:0913-3363508)
工作职责:负责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护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城乡道路绿化、重点区域绿化、推进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美丽白水三年行动、育苗、统计工作。
主办: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白水县大数据中心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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