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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的通知

张某某:


我局于2022年11月24日向你送达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2022〕23号),要求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补充提供能够证明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时间的证明材料,但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正材料,也未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白水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