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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精神和要求,根据《渭南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渭政办发〔2020〕5号),切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空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白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立足白水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要求,协调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园区、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构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县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严格管控资源环境底线,确保县域可持续发展。以水定人,在保护洛河、白水河、林皋湖、铁牛河水库等重要水资源基础上,明确城市发展的水资源利用承载力;以绿定界,划定城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以地定形,结合我县地形结构,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容定产,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布局调整。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关中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同步推进、统筹协同。我县规划编制遵循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统一组织划定三条控制线和镇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实体边界,跨镇(街道)划定冲突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实现三条控制线落地。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机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四)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省市级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覆盖、全要素管控。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科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县域“一张图”。

(五)因地制宜、分类管控。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区域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实际,秉持差异化路径,对县域城镇化进行分类指引。平原地区以生态、绿色产业为先导,构建多级城镇体系,构建网络化发展格局,形成特色产业体系;台塬与山区镇应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特色化发展为前提,加快原有资源依赖型产业的转型升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留有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根据我县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三条控制线功能属性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协调解决冲突矛盾,保证生态环境、永久基本农田,集约适度开发城镇。

(六)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中省市规划编制要求,立足我县交通、农业、生态等资源禀赋,力求解决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提高开发强度,优化布局各类国土空间,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形成以空间规划为基础、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8月底前,完成“双评估”“双评价”工作,完成重大专题研究工作,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到2020年12月底,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落地形成一张底图,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步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到2035年,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严守三条控制线,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四、工作任务

(一)形成国土空间一张底图。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二)开展现状分析。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分析资源环境禀赋条件和本地状况,确定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建设开发等功能指向下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以下简称“双评估”),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现状,总结成效和问题;识别国土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利用、文物保护、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风险,为调整划定“三区三线”和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

(三)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一是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二是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三是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滩地。在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四)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基于规划实施评估,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开展系列专题研究,为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把划定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作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重中之重的研究课题,统揽全局。县级总体规划应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乡人地协调关系、城乡居民点布局、区域定位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红线划定、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交通、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专题研究。我县总体规划应结合县情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红线划定、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镇村体系、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相关专题研究。

(五)明确规划战略目标。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协调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主体功能区及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统筹白水县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可能,科学研判未来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挑战,确定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目标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全域空间发展战略。同时,科学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六)确定全域空间格局。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主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出宏观开发开放格局、城乡空间结构和区域协调格局、重大产业发展格局、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格局、乡村振兴格局、落实重大空间布局等,塑造以人为本的高品质国土空间;确定全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减灾避灾设施布局;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城镇密集地区协调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等方面要求,确定全域城镇(镇村)体系,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优化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总体空间结构和布局,明确居住、商业、工业、物流等功能片区总体布局。

(七)明确规划管控要求。落实中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内容;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提出分区分级分类的管制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管控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选址预控和轨道交通走向;结合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从城市空间、公共中心、历史保护、城乡风貌等方面细化规划管控要求;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公共中心网络,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及原则,构建15分钟生活圈;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传承、河流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性要求;统筹地上地下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安排,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提出原则和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内战略留白空间,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用于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建设。

(八)推进国土整治修复。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出整治和修复的规模、布局以及时序安排;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原则和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布局和规模;明确地质灾害、滑坡等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举措;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九)分解落实指标任务。立足白水实际需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测算用地规模,与市级层面充分对接后确定我县各项规划指标。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优先的要求,统筹考虑“五位一体”耕地保护、生态国土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同及城乡融合发展等目标,分解确定下级规划控制指标,明确下位规划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其中县级总体规划分解确定各镇(办)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镇级总体规划分解落实各村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提出规划期内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以及空间规划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完善并落实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十)优化规划实施保障。深化规划体制机制研究,提出体制机制创新方案、配套政策体系、规划实施重大行动计划。优化规划实施的具体路径、手段和政策工具,从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规划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开放共享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制度建设,促进规划科学编制和高效实施。

(十一)编制其他各类规划。按照中省市的工作部署,适时组织编制我县范围内的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落实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

五、基本规定

(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编制主体。规划编制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编制。镇(办)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将县与镇(办)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对有条件、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三)技术约定。空间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尺为1:50000。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根据编制类型和精度,确定图件比例尺。结合县规划编制,应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相关成果依据规定逐级上报备案。

(四)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信息平台及数据库、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材料等。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规划图件应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规划图。可结合实际,在满足深度要求的条件下,将城镇功能控制区与相关区域范围合并表述。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据和其他数据,并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同步建设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预警提供数据支撑。专题研究报告包括编制中形成的各类专题研究成果。其他材料包括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五)审批及公告。规划成果由县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政府审议。规划成果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逐级上报至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各镇(办)国土空间规划按程序逐级报渭南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成果中需上级政府审批的内容,由市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并监督实施。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对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告。

六、职责分工

(一)明确职责要求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空间规划》的各项重点工作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根据规划编制需要主动、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通报本部门涉及规划修编的最新动态、反馈修改和完善规划的意见与建议;提出本部门的发展目标与策略,制定相关政策与规划,参与确定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协助完成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就规划涉及的相关重大事项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编制、申报、审批、宣传等相关工作;及时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职责分工见附件2)

(二)科学合理保障

1、组建规划编制技术专班。由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规划编制技术专班。技术协作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建规划编制技术专班。专班人员集中办公,全程参与编制工作,保障规划编制高效开展。

2、成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团队。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团队,主要负责对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供技术咨询,对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提供论证意见。

3、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空间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布国土空间规划的最新动态,传播规划相关知识,及时向有关行业媒体、社会组织和民众公布各个阶段的成果,争取最全面的征求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民众意见,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规划编制工作。

七、工作进度

(一)前期启动阶段(2020年8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取技术承担单位,完成现状调查、资料收集以及各部门各行业相关发展设想;完成“双评估”“双评价”及重点专题研究成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1月底前)。提取和汇总相关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结论,并同步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总体格局和空间管控等,完成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形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初稿。

(三)征求意见和成果完善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稿,邀请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咨询,通过公告、公示、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吸收和接纳各相关修改建议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上报成果。

(四)成果上报阶段(2021年元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成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同步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试点村庄规划和工作总结报告,逐级上报市、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将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全县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实现“多规合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有关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规划编制相关议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落实工作职责。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规划编制要求,深入调研、认真排查本部门、本辖区存在的问题,梳理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对接,提出合理的规划建议,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办法。同时,将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作为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四)做好宣传培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宣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实施水平的标准。同时,加大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日常交流和定期集中培训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规划意识、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附件:1. 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白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  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成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贾鹏庚    县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

史永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文军    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

屈玉虎    县教育局局长

许宏保    县工信局局长  

刘李军    县民政局局长

白  强    县住建局局长

赵  军    县交运局局长

许  博    县水务局局长

党瑜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问健全    县商务局局长

井智军    县文旅局局长

薛  钧    县卫健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罗凯政    县统计局局长

郭玉峰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晓强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局长

雷军奇    县气象局局长

刘成仓    县人防办主任

刘  渊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卫斌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李  平    县城投公司经理

赵文宏    县苹果园区办主任

李  军    县雷公园区办主任

王立国    城关街道办主任

冉  强    尧禾镇镇长

李  刚    杜康镇镇长

李  楠    林皋镇镇长

潘新虎    雷牙镇镇长

杜晓健    西固镇镇长

冯剑涛    史官镇镇长

南晓鹏    北塬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史永刚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国土空间小组会议,通报工作动态,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因机构改革或人事调整,相关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的,按职责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承担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等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深化完善有关专题研究,协调汇总各项专题研究成果。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在《空间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参加“三区三线”的划定研究工作,参加湿地水系划定等研究工作。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城市燃气、绿地系统、公园广场、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设施等研究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谋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思路、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清单,提出产业园区发展的新设想及白水未来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提供《空间规划》涉及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数据和资料。

县教育局: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教育设施布局、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参加产业行业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策略、产业空间布局、近期重大工业项目安排以及产业规划中涉及科技创新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有关资料,参与城镇化趋势研究和综合交通规划、交通安全隐患点综合治理研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提供行政区划相关材料;参加社区建设、服务养老设施等研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参加产业规划发展研究工作。

县住建局:提供全县重大市政道路、旧城改造、基础设施等方面基础数据,参加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等研究工作;共享新建商品住房交易相关资料,研究制定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并提出行业发展设想,撰写空间规划中市政设施、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城市燃气、绿地系统、公园广场、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设施规划篇章。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负责提出《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三区三线”的划定研究工作、参加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大气环境与通风廊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研究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提出《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衔接意见和全县交通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参加区域协同发展、铁路枢纽布局、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提出《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和全县水利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参加水利发展、河湖水系、防洪排涝体系研究工作;撰写《空间规划》中防洪排涝规划篇章。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和全县乡村振兴方面的意见建议;提供乡村发展策略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评估和优化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提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参加产业规划中涉及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提出《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参加体育设施布局、文化设施布局、旅游服务设施布局、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工作,撰写空间规划中旅游规划及文化遗产篇章。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全县医疗卫生相关资料,参加卫生事业及卫生设施发展、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全县救援、消防救援方面的意见建议,参加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重大公共安全设施布局等研究工作,撰写空间规划中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相关材料。

县统计局:负责整理、提供、核实全县有关数据。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核实全县有关气象数据。

县人防办:撰写人防规划。

县志办:提供全域相关历史资料。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建议。

省水务集团白水分公司:负责对《空间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空间规划》报审过程中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提出本部门企业发展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本部门相关基础资料,参加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工作。

苹果园区、雷公园区办:负责提出园区产业发展战略与策略。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基础资料,参加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工作。

陕西城市燃气公司白水分公司: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基础资料,参加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工作。

中国移动白水分公司、中国电信白水分公司、中国联通白水分公司: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基础资料,参加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工作。

各镇(办)要积极配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协调提供编制规划所需的各项资料、提供各项事业的发展设想,同时核对并反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各项控制要素和指标要求;积极筹划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争取早启动、早出规划成果,及时落实县级空间规划的各项指标,形成一张完整的全域规划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