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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我县“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是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了增强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编制方案。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20〕19号)

5.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渭自然资发〔2020〕3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14.《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5.《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6.《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8.《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0.《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相关规划、计划

1.《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渭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4. 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十四五”计划纲要。

5. 省、市、县相关规划,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城市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等。

(三)本县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状况和市场供需形势,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等。

二、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主要包括经济、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十四五”计划的发展目标及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其它自然经济资源条件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主要包括地质矿产勘查基本情况;矿产资源概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其矿产资源管理状况;矿山生态环境现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保证程度分析。主要分析矿产资源需求及其保证程度、矿产品的可供性等。

三、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要求,从我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利益的统一,紧紧围绕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瞄准我县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县情、矿情,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编制原则。编制规划应综合考虑资源基础、产业经济、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等因素,按照“空间范围落地、管控制度落实、政策和措施相结合”方针,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空间管制体系,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结构,并遵循下列原则:

1. 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规划编制以《渭南市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服从市级规划并与县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2. 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本规划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 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谋划资源保障之策;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条主线,谋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工作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4.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顺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新形势,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系,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新举措。继承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认真总结前三轮规划在超前谋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借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有效做法,创新规划理论、方法和模式。

5. 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双赢。

6. 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针对优势矿产的开发与保护,多矿种综合勘查开发、地上地下资源利用统筹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化研究,重点破解。

7. 坚持科学规划提高水平。坚持开门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服从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并对涉及本行政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落实。与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住建、水务、文旅等有关部门规划相衔接。对重大问题,做好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询。涉及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的规划内容,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对规划的主要目标与指标、重大工程、规划分区方案进行论证,广泛听取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三)规划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重点,从县情、矿情出发,科学制定规划目标,明确规划的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规划目标中明确将保护与限制性开采矿产资源、矿山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效率、准入条件等方面指标纳入约束性指标,其它指标作为预期性指标。

1. 2025年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矿产资源保护(含资源利用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等。

2. 2035年展望目标:明确规划的主要方向和总体思路,重点展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山土地复垦、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等。

(四)规划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细化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的指标任务、空间布局和重大工程。

2. 统筹部署本级审批发证矿种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包括开采总量调控、布局结构优化、矿业权规划设置以及规划准入管理要求等。

3. 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落地,并提出相关管理措施。

4. 对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工作部署和具体监管手段措施。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期到2035年。

五、规划内容

1. 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和问题;矿产资源及矿产品市场供需形势分析。)

3.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4.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5.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

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7. 绿色矿山的发展。

8.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9.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规划研究材料等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一)规划文本。《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年—2025年)》

(二)规划附表:

1.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3.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4.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5.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6.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7.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8.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9.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0.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12.其它附表。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以白水县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1:5万)为基本底图,以1:5万地理底图、地质基岩图和地质环境图、水气矿产资源分布图、地质灾害现状图为辅助工作底图;形成的成果图件有:

1. 矿产资源分布图。

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4.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5.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7.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8. 其它图件(白水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已设矿业权分布图、澄城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业权设置方案平面图)。

(四)规划编制说明。说明本次规划与上一轮规划相比增减、修改和完善的内容。

(五)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研究报告和专题论证材料;有关部门修改意见、预审意见与有关文件汇编。

七、技术路线和方法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因此,在规划编制中应采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

(一)规划编制工作应采用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借助计算机技术和先进适用的软件,建立有关的矿产资源需求分析和预测模型,进行综合论证平衡,多方案比较,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规划初稿。

(二)为了使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一切从县情、矿情出发,借鉴省内其它市、县的成功经验,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确保编制的规划有较高的水平和实用价值。

(三)组成专业结构合理、有较强工作能力的规划编制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共同完成规划编制。

八、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成立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对规划编制方案进行审定,研究解决规划过程重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提交成果,加强与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对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大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充分论证,整理、提供、核实全县有关数据,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1)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提供《白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矿业权设置情况。全县已设置采矿权、探矿权清单,采矿权总数,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

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上个规划期新探明的区块、矿种、资源储量。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规划基期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在建、生产、停产矿山)、矿产资源产量、产值情况、三率完成情况。矿业产业园、矿产品深加工情况。

绿色矿业发展情况。全县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在建数量,建设完成数量,清单),规划期建设数量、清单、时序。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矿山修复情况。全县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数量、投资等,规划期矿山修复数量、清单、时序,矿山修复要求。

矿山开采准入条件(主要矿种最低生产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2)县发改局

负责提供十三五期间已建成、在建的和规划期拟建的重要矿山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矿业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十四五计划等相关资料。

(3)县交通局

负责提供最新版交通图,在建、规划建设的主要交通干线。

(4)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

负责配合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把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做好环评手续的办理。

(5)县水利局

负责提供主要水源地,重要的水利工程保护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

(6)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林地保护规划。区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相关资料。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进行把关。

(7)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

负责提供城区范围、城区规划范围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相关资料。

(8)县文旅局

负责提供主要文物遗址保护区、保护范围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相关资料。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乡村发展策略和农业产业规划,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民政局

负责提供白水县行政区域范围及白水县县界图址相关资料。

(11)县统计局:负责整理、提供、核实全县有关数据。

(12)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费用。

(13)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有关气象数据。

(14)县志办:提供全域相关历史资料。

(15)县煤炭事务中心:负责对规划内的煤炭矿山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九、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

1.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2.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3.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4. 制定工作计划和培训编制人员,组建规划编制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资料收集与调查研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1月)

1. 初步收集资料,开展前期咨询工作。

2. 依据编制方案开展工作,组织调研,全面系统收集规划编制资料。

3. 归纳、整理分析和研究资料,处理有关数据,实地调查,重点核实,补充搜集有关资料。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4月)

1.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2. 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与预测。

3. 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编制规划草案和草图。

4. 草案编制后,及时与省级、市级规划进行对接,形成草案。

(四)规划听证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

发布听证公告,组织听证会议,对草案定稿征求专家、有关部门、矿山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预审稿。

(五)规划审查报批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

1.规划预审稿完成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审。

2.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终审稿报县人民政府。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批。

(六)规划颁布实施阶段(2021年10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其它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工作。

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白水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雷成涛      县政府副县长

史永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贾鹏庚      县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

党瑜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李军      县民政局局长

赵  军      县交通局局长

许  博      县水务局局长

罗凯政      县统计局局长

井智军      县文旅局局长

王晓强      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局长

王  巍      县志办主任

雷军奇      县气象局局长

杨建平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杨会珍      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主任

侯晓辉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伟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

王岳峰      县煤炭事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安排,组织规划编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协调规划中的实际问题等。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及工作经费。规划编制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选择专业能力强、以往业绩和信誉好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领导小组成员因岗位变动需调整的,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