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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白不动产网公告(2024)0027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8 10:1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雷公路西段北侧自然资源局1楼105室

联系方式:0913-618361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武小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城关镇杜康路西侧北段(原酒厂四车间)北楼四层东户

白水房权证私产字第7916号

马芳侠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