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民事判决书》[(2024)陕0527民初1077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将白水县人民政府向吕卫东颁发的白林证字(2014)第201400502号林权证书予以撤销作废,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该证书将予以撤销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自然资源局410室
联系方式:0913-6183689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面积 | 小地名 | 证号 | 备注 |
1 | 吕卫东 | 白水县王河村 | 230亩 | 河滩地 | 白林证字(2014)第201400502号 | |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