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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吴玲芳)

白不动产网公告(2024)0015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2 16:01

兹有下列权利人: 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公路西段北侧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68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

1

吴玲芳

房屋所有权

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南楼东单元六层中户

白水房权证私产字第11066号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