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渭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白环委办发〔2024〕2号)》的通知要求,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开。
一、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清单
(一)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绿色发展。
(五)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发展。
(六)促进外卖行业绿色发展。
(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八)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交通局基本淘汰国三级以下排放标准货车。
(九)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销售和使用。
二、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举报生态环境问题事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电话举报:6121991
(二)来信来访:白水县商务局(地址:白水县东风路创业中心8F;邮编715600)。
收到举报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能,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回复。
白水县商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