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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09:37

2023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市县各级生态环保和大气污染治理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围绕美丽渭南、美丽白水建设,积极发挥职能,针对承担的生态环保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推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带头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利用周例会、全干会、专题会、推进会等时机,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市委书记樊维斌同志在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讲话,传达学习各级有关大气污染治理重要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先后组织召开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部署会、白水县市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2023年散煤治理“冬病夏治”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题会等,全年共组织召开有关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党组会、督察会、专题安排会等会议16次。制定了2023-2027年《白水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白水县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白水县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等3个五年工作方案,制定了白水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实施方案》《2023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转发了《渭南市散煤治理举报奖励办法》等,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研究部署,分解细化责任分工。

三是加强领导,夯实组织保障。成立了白水县市场监管局大气污染治理及散煤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暨生态环保工作专班,局党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各班子成员协调配合、执法大队及各相关股室和各基层所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大气污染治理。充实加强了牵头股室人员力量,专程赴合阳县考察学习治理工作经验,为深入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宣传引导,营造严管氛围

开展禁燃禁售劣质散煤宣传。组织各村协管员坚持通过村部喇叭对群众宣传散煤治理规定要求,在各散煤经营户门口和村、镇显眼位置张贴500余张禁止销售劣质煤告知书,600余份关于散煤治理‘三个严禁’的公告,印制了“三个严禁”和“散煤治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0000余份,明确要求经营户不得向禁燃区和“双替代”户销售燃煤。要求散煤经营户严格做到“三必须一坚决”:必须要有全封闭式煤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有防尘喷淋设施;坚决不允许销售散装煤。按照市局要求推广使用符合《商品煤标识》规定和检验报告齐全的优质袋装散煤和洁净煤。利用日常监管巡查等时机,通过执法宣传车和走村进店访谈等方式,积极告知宣传散煤治理和VOCs污染治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引导各有关经营户和企业认真学习VOCs污染治理“四类产品”相关知识与国家标准,持续传导释放大气污染治理从严管控的措施要求,宣传营造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坚定要求和严管氛围。

三、常抓不懈,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会同发改、环保、交通、公安、交警、工信、财政、住建、煤炭、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12个部门和各镇(办)召开了白水县市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局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签订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责任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燃煤经营户代表进行了承诺表态。

二是各基层所和燃煤经营户签订了禁止销售劣质散煤承诺书,对各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实行一企一档,规范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公示上墙。

三是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对我县禁燃区内的散煤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取缔了禁燃区内的5家散煤经营户;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不定期对禁燃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流动散煤销售,立即封存、扣押。

四是在进入我县城区主干道设置了3个散煤检查点,严禁劣质煤流入我县;同时对全县的散煤销售点加强排查监管,坚持严管不松懈,未雨绸缪早防范,做到“预防早安排、腿勤常排查、可控心有底”,督促经营户严格按照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整改达标,对销售劣质煤的网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通过排查全县共有散煤经营户32家,经过督查整改符合销售标准的有24家,其余未达标的予以关停禁止经营。

五是在VOCs污染治理方面,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先进经验,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方法措施,结合实际制定了《白水县市场监管局VOCs污染治理监管内容清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健全规范监管台账资料,对全县42家广告喷绘门店、13家涂料门店和1 家涂料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进行登记备案;同时配合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广告喷绘和工程涂料施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并按照大气污染治理要求作业操作。

六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对辖区内40家加油站进行了巡查,检查成品油有无检验报告和进货发票,对现场未提供发票的加油站责成当即整改。

四、突出重点,做好质量抽检

加强散煤质量抽检。坚持采暖季每月抽检、非采暖季每季度抽检要求,对经营户做到有煤就抽,随到随抽。全年共计抽检了108个批次的散煤,抽检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抽检27个批次,3个批次散煤不合格,立案处理;第二季度抽检17个批次,全部合格;第三季度抽检了28个批次,全部合格;第四季度抽检了36个批次,3个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VOCs污染治理“四类产品”的质量抽检。制定了《2023年四类产品抽检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重点经营户和重点产品拟定了具体抽检计划,共抽检了6个批次的涂料,2批次胶粘剂、2批次清洗剂和2批次油墨,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坚持对成品油零售、仓储企业监督检测每年达到全覆盖的要求,成品油质量抽检11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尽管我局生态环保工作有序进展,承担的各项任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部署要求和生态环境部门不断从严管控的严峻形势仍然存在差距,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对散煤、“四类产品”、成品油等监管抽检任务重,抽检经费不足,工作进展有短板;对外地流入散煤车辆和个别流动经营户夜间卸煤分煤问题,治理打击难度较大,监管困难多等。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政治站位,积极服务保障生态环保工作大局,坚持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部署,认真克服困难,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梳理环保工作任务清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过硬措施,坚决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生态环保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