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权利人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公路西侧北段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68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
1 | 徐文俊、苏芳、张嘉兴、张嘉乐、张川娃 | 房屋所有权 | 白水县雷公路东段南侧君乐花园1号楼1单元12层02号 | 陕(2020)白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505号 | |
2 | 侯宝莲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白水县东风路东段南侧 | 白国用(2001)字第000699-07号 |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