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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白不动产网公告(2024)0006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1 16:12

兹有下列权利人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公路西侧北段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68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

1

白水县元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

白水县北井头乡李家卓村南

白国用(2011)第020007号

2

白水县元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

白水县北井头乡李家卓村南

白国用(2011)第020008号

3

刘丹平、任淑娟、刘浩、刘梦琪、舒金英

房屋所有权

白水县东环路北段东侧李家卓安置点12号楼3单元2层01号

陕(2020)白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010号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