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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白不动产网公告(2024)0002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6 10:15

兹有下列权利人: 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公路西侧北段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68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1

白水县电力局门公

用电管理站

全民

白水县门公乡门公街道南侧

白房权证公产字第238号

2

白水县电力局纵目

用电管理站

全民

白水县纵目乡纵目街

白房权证公产字第239号

3

白水县电力局收水

用电管理站

全民

白水县收水乡收水街

白房权证公产字第241号

4

白水县电力局城郊

用电管理站

全民

白水县城关镇雷公路

白水房权证公产字0233号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