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按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 号)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县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清理工作,对象为未报送2021、2022年度报告、未正常报税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请名单中企业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补报企业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对经核查后仍无法联系,或未补报年度报告、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连续两年未报送2021、2022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