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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白不动产登〔2023〕004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8 15:5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权利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名称)
1白国用(1992)字第000344号潘宏太国有土地使用权白水县工农村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