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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智英不动产权证书依职权注销的公告

编号:白不动产注销(2023)02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6 08:41

经法院判决,现权利人吕建国向我中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因未收回其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规定,现公告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职权注销,并依职权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6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水县雷公路中段北侧自然资源1楼105室,联系电话:0913-6183689。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注销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李智英

白国用(2004)字第000083号;白水房权证私产字第3358号

白国用(2004)字第000083号;白水房权证私产字第3358号

白水县

农贸市场9号楼A座3号

120.00/198.99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