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关于关于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渭环委办函【2022】9号)文件要求,现就将我局承办的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检查途中苹果园发现大量反光膜未及时清理,要求及时清理。职业学校西邻,大杨村委西约百米有大量垃圾,要求及时检查、清理。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及时检查、清理。
三、整改措施
1、由镇村组织立即对现场反光膜进行清理。
2、不定期对对全县范围内反光膜回收情况进行巡察。
3、建立反光膜回收点,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对反光膜回收意识。
四、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落实责任。针对我县反光膜清理回收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于2021年建立8个回收点,累计回收反光膜60余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办督促检查环境卫生整治及反光膜回收工作120余次。
二是加强宣传,从“源头”治理。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印发宣传挂图、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反光膜残留对生活、环境、土壤及农作物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危害,加强对群众在铺膜、清理时间、清除方式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杜绝销售劣质农资。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劣质地膜、反光膜、果袋等农资在市场销售使用。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治理实效。我局成立督导组,对各镇(办)、村反光膜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已出动80余人次,督导组每月、周不定期会对各镇反光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已对职中西邻,大杨村委西的垃圾进行了督导,现以整改完成。其他乡镇暂无发现存在问题,后期我们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切实做到边查边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4日,共五天。
受理单位: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913-3138140
联系地址:雷公路西段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