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城乡地价体系。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全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成果已经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验收通过。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水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白水县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及《白水县2019年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