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结果,受内蒙古中西部、宁夏等地沙尘传输影响,我省陕北、关中地区28日将出现一次扬沙或浮尘天气过程。预计关中地区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
为减轻沙尘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请各镇(办)、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最大限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降低沙尘污染浓度。
一、扬尘管控措施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各镇(办)要加大辖区洗扫保洁力度;对各类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场地抑尘降尘、裸露堆土及砂石等物料覆盖工作,抑制扬尘污染。
(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及时传达信息,引导广场、社区、企业等单位启用配套建设的喷淋设施、雾炮车、喷泉等洒水降尘设施,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尘、抑尘工作,杜绝身边扬尘源。
(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要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2022年2月27日19时起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施工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保证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渣土车停运;加大各项扬尘管控措施的督导力度,增加对各类建筑工地及商混站等的检查频次。
(四)县交通局、环卫部门要加大城市道路和国省干道等道路保洁频次,最大限度洒水降尘。
(五)县自然资源局、渭南市生态局白水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督导各类堆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场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六)渭南市生态局白水分局,县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大气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大会商和研判力度。
二、健康防护提示
(一)老人、儿童、孕妇及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外出。必须出行时,可以选择佩戴口罩,注意正确佩戴,及时更换。
(二)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三)尽量关闭门窗,避免在室内吸烟。应使用湿润的抹布、拖布进行室内保洁,避免扬尘。
请各镇(办)、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迅速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白水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白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