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正文

黄海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白不动产网公告(2023)0007号
来源: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0 11:14

黄海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白水县彭衙路南段雁门公司院内东楼南单元2层北户《不动产权证》[陕(2020)白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246]号遗失,并于2023年3月17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声明,经审核:黄海清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0日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雷公路西侧北段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127)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