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军,吴秋风,刘换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白水县仓颉庙派出所东侧文圣大道北侧史官安置点《不动产权证》[陕(2020)白水县不动产权第0001008]号遗失,并于2023年3月1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声明,经审核:刘焕军,吴秋风,刘换民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雷公路西侧北段自然资源局一楼105室,电话0913-6183127)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白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