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关于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渭环委办函 〔2022〕 9号)文件要求,现就将我局承办的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杜康2号水源井无井房,有管护风险,要求尽快加盖井房,完善管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
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及时修筑完善杜康2号水源井防护设施。
2、成立巡查小组对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
3、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生态安全保护意识。
4、每季度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障水质达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针对杜康2号水源井安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渭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渭南市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复函》(陕环函〔2020〕118号)文件要求,对杜康2号水源井及时砌筑了井台、加盖了井盖,防止污水、雨水流入及异物掉入井中;并严格按照《白水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要求对杜康2号水源井保护范围进行围栏隔离防护,设立了水源地地理界标、安装了警示标志。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我局成立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动态监测小组,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力度,对杜康2号水源井在内的10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常态化巡检,阻止劝返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一切人为活动,有效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因素,并建立健全了巡查台账。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我局通过深入镇村及群众家中,充分利用微信群、抖音、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喇叭播放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政策及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意识,持续营造稳固共建共护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针对居住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附近的群众重点抓好科普宣传,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深入民心。
四是严格做好水质检测。我局协同环保、卫健部门对杜康2号水源井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每季度进行水质取样检测,并在县政府网站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保障水质达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六、完成时限
我局于2022年2月24日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以上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5日,共5天。
受理单位:白水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913-6126068
联系地址:白水县二马路水务局301室
白水县水务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