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按照渭南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2023年第3号人工增雨(雪)作业指令,结合我县工农业生产、土壤墒情、空气污染指数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需求以及最新天气情况,我县将适时组织开展地面人工增雨(雪)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3年2月11日12时——2月13日20时。
二、作业范围:白水县行政区域。
三、作业安全事项:人工增雨作业点附近群众要远离作业现场;群众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用火箭残骸或漂移物,不要擅自捡拾,更不允许私自拆卸,应告知人影作业人员进行回收,以免发生意外;若造成地面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应及时报告当地镇政府和县人影办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联系电话:0913-6159011
特此公告 !
白水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