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白水县鸿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3日-3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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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全文链接)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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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环函〔2023〕5号 |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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