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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白水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6:07

一、《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22〕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三、主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白水县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成立白水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创建启动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收集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自查自评阶段,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 组织开展自评、自查, 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查漏补缺, 巩固提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四)评审验收阶段,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和职责分工,继续查漏补缺,积极筹备接受省级评审验收,同时,及时高效完成评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2025年12月31日后,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全面做好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抽检复核各项准备工作。

白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