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改善渭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渭政发〔2023〕18号)及《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渭市发〔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制定了白水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规划内容解读如下。
规划共分为规划总则、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战略及保障措施三部分。
规划总则明确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要求及编制依据,推动我县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战略从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产结构、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强化面源综合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加强能力建设七大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保障措施完善了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及大气污染法律法规建设,坚持定期向大气部门报送工作进展,严格考核评估,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建立“一县一策”专家团队,实施全民行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