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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水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白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6:12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使得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函〔2023〕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且长期居住在白水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且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列为服务对象。

1.经济困难老年人具体包含4类人群: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2.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评定:根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确定的轻度失能及以上,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

服务对象应优先保障符合以上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四、《方案》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6月底,全县完成380张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为510人次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周期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聚焦老年人安全、居家照护等需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2.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