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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水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2 16:2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绿线管理,规范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根据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白水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审议稿)》。

《白水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了城市绿线的概念及本办法适用范围;对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2、规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地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3、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劝阻和举报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

4、确定了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原有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或依法拆除;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等行为;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按照划定的城市绿线,配套建设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