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与形象,结合当前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现状,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016年出台了《白水县城镇绿化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对推动我县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白水县城镇绿化管理办法》有效期将至,为加强我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白水县城镇绿化管理办法》需及时延期出台。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
2、《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2010年11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三、主要内容及框架
该《办法》共三十七条。重点提出要建立并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制度,明确了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罚的范围、幅度。
四、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文旅、生态环境、公安8个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均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