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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奚**
信件编码:
BS221128007L
来信时间:
2022-11-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受害人再次申请重新立案调查打架案件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系白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职工,11月1日晚,我与公司领导赵强、同事申国杰、雷勇涛等人在白水县东北地锅炖饭店吃饭,饭后我与赵强、申国杰在饭店门口逗留,期间发生口角,后又有公司外部施工方及公司员工郭国栋出现,在此期间我的三颗门牙被人殴打致折裂,于是23时35分我第一次报警,次日我第二次报警,由白水县城关派出所受理案件,时至今日近20天,派出所未向我出具正式处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我认为不能够公平公正,且办理速度缓慢,我被人殴打属实,且受到威胁恐吓,希望能够引起重视,重新调查此案件,还我公道 此前,白水公安局回复内容部分我存在不同意见: 1、民警在我报警后未向我出具立案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且未出具回执单,程序上是否合规 2、在我报警次日我与当事人赵强的通话录音中,赵强与我说到当晚存在口角时候,我对他说有口角也不能打人呀,赵强声称别人打我跟我和赵强的口角无关,侧面反映打人是发生过的 3、在凯隆KTV的音频中,有显示申国杰拿玻璃制品砸人的证据 4、在我11月2日凌晨3时左右的我与申国杰的通话录音中,我确实受到了明确的威胁,雷勇涛声称让我去他们宿舍,要打断我的腿 以上均有音频证据!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2-05
回复单位:
白水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11月25日,经城关派出所处理,该案件已依法终止调查,原案件被侵害人奚步、原案件违法嫌疑人申国杰签字捺印。
      详细情况您可咨询县公安局(0913-6121110)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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