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尧禾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运行费补贴采取“个人申报、村级统计、镇级审核、县级拨付”流程。经了解,尧禾镇门公村村民张进孝属2019年煤改电初装户,因其在运行费补贴申报时将电卡数据上报错误,且我局在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白水发改”等公众平台对“煤改电”运行费统计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该户未提出异议,故该户“煤改电”运行费补贴资金拨付至其提供的电卡号8206410333中。
现经与张智军(系张进孝之子)沟通,对该户电卡信息予以更正,确保2023年运行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该户2021-2022年“煤改电”运行费补贴资金我们将根据政策积极争取。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