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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董**
信件编码:
BS2208311T1C
来信时间:
2022-08-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一个被要求证明自己是自己
信件内容:
2022年8月份办理种地补助的时候因原地补存折是60岁老母亲很多年前办的,用的是多年前1代塑封的身份证办理的,老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去办理时信用社要求村里开证明、派出所开证明,证明1代身份证和二代身份证确系同一人,老人于8月30日和8月31日两次前往“白水县便民服务大厅37号窗口”办理,由于1代身份证年代久远早已无法找到,村里已开证明,证明确系同一人,去白水县便民服务大厅37号窗口雷牙户籍服务窗口办理(办理人户籍属于雷牙)时窗口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要求必须出示1代身份证或者复印件才能办理证明,现在问题是1代身份证年代久远早已丢失,自己无法证明自己是自己,便民服务大厅意义何在?“便民”和“服务”两个字体现在哪里?服务人员前后就一句话拿不出1代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办不了,请问政府就是这么办事的么?作为一个公民必须自己证明是自己之后公安系统才能出具证明?那如果有1代身份证老人还要开证明何用?像这种所谓的“便民服务”何必继续浪费国家财政支出!请渭南市人民政府指条明路自己如何证明自己是自己?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9-02
回复单位:
白水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2022年8月31日,秦竹侠本人持村委会证明和二代身份证来窗口开具同一人证明,经工作人员查看资料后发现证明上的出生年月日和二代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不符,工作人员随即查询了该居民的原始户籍底册显示,该人提供证明的身份证号码目前属别人使用,并当场告知当事人提供一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秦竹侠本人举报该日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态度蛮横,经调取行政服务中心视频无冷硬横等服务态度。

目前已联系到投诉人董奇,该投诉人是办理业务人的儿子,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后,该问题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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